2013-2014学年专任教师校本研修分项统计一览表
2013-2014学年专任教师校本研修分项统计一览表下载9月5日第二次修改了部分教师的数据
请老师们下载解压查看,如有出入一周内上报教务处修改。
十堰市一中校本研修学分折算标准
校本研修在教师年度考核总分中占20%,为了体现考核的公平公正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重新修订了我校校本研修学分的折算标准。该标准参照“十堰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折算标准”,将校本研修10大项的比分权重和计分标准进行了重新分配和调整。
研修项目 |
折算办法 |
上限分 |
登记依据 |
集体备课 |
0.2学分/小时 |
5 |
集体备课活动记录表 |
教案质量 |
按优、良、差、无四个等级级分别记5、4、3、0分 |
5 |
随即抽查教案(包括电子教案) |
教学观摩: 听(评)课 |
0.2学分/节 |
4 |
签到册、听(评)课笔记 |
讲公开课 |
省、市、校级分别按1.5分、1分、0.5分/节计分 |
2 |
公开课登记表 |
考察学习 校际交流 |
异校实际学习天数:0.1学分/天 |
0.5 |
考察方案、总结材料 |
专题研讨 专家讲座 |
0.1学分/小时 |
0.5 |
活动方案、学习笔记 |
师徒结对 |
0.5学分/学期,师徒同记学分。 |
1 |
相关文件、带教计划和总结 |
发表或获奖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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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写论文在报刊、杂志上公开发表,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校级分别计2、1.5、1、0.5学分;论文评比(按主办单位层次确定,教育学会所属专委会降低一个层次确定)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1、0.8、0.5学分;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0.8、0.5、0.4学分;市级0.5、0.3、0.2学分;校级0.3、0.2、0.1学分。网络文章不记学分。 |
2 |
①报刊原件、获奖证书、电子稿; ②论文发表须有正式刊号,或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刊物; ③与教育教学有关,1500字以下的折半记分; ④论文获奖和竞赛评定单位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、教师教育机构; ⑤同一论文只计最高级别,不重复计分。 |
编写教材、专著 |
主编按每章1学分计,参编人员按所撰写内容每章0.5学分计。 |
编写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原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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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题研究 |
按国家、省、市三级: 课题负责人分别计3、2、1学分; 课题组成员分别记2、1、0.5学分; 未结题不记学分。 |
①立项文件 ②开题报告 ③结题报告 ④结题证书(文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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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教师的校本学分在学年结束前公示一周,在公示期内有出入的数据可更改。
2、满分20分,各项得分不超过上限分数,多出不累加;得分计入教师年度考核总分。
3、教案抽查达两次无教案上课,当年教案分记0分
4、论文、专著和课题三项都是空白,倒扣1分。
5、发表论文和获奖论文除上交复印件外,还须上交电子稿,否则不兑现奖励;
6、所有上交学分证明材料都进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盒,教师需要时可随时查阅;
7、此标准从2009-2010学年度开始执行。